南华又庐简介
南华又庐,建于清光绪十二年(1886),至清光绪三十年(1904)竣工,由旅印尼华侨侨领潘氏十五世祥初公兴建。坐西北向东南,为三堂四横一枕屋,是一座规模庞大的客家传统民居二层建筑,合瓦屋面,土木石二层结构,硬山顶,总面阔92.59米,总进深108.98米,占地面积约9500平方米;由门坪、外围墙、堂屋、后庭院、横向枕屋、周匝弧形后花园等组成。下堂面阔三间,正门额为花岗岩阴刻匾额,由创建人楷书“南华又庐”,书法结构严谨、浑厚端庄。前檐廊采用四架梁卷棚顶。中堂抬梁式与穿斗式梁架结构,瓜柱,金饰木雕柁墩。堂后有枕屋、花胎。堂屋两侧置厢房,大北水式山墙外观典雅,在前后庭内引进花墙、敞廊、金鱼池、花台、六角亭等。该庐共有164间房,枕屋46间,大小厅堂几十个,俗称“十厅九井”,具有较高的梅县客家传统民居建筑结构和艺术特色。2002年7月,公布为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