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隘园”为清代末科榜眼朱汝珍的故居,现今位于南门街左四巷内,为砖木结构,坐南朝北,占地约140平方米的三间二廊式传统民居,后拆除建有朱汝珍纪念馆一间。
据史料记载,朱汝珍父亲朱猷章是清代时期的五品武官,在南门街有多间房屋,于光绪三年去世,家道逐渐衰落。朱汝珍青少年时代长期在外,家里并无安排独立住所。待他取得功名后,其兄弟就把位于太守第街对面巷内的一座房子让给他住,这就是朱汝珍的故居。
朱汝珍为狭窄的住宅取名“隘园”。1920 年,50岁的朱汝珍写下《五十自寿》诗四首,其中有句:“隘园一亩足幽清,秋菊经霜可摄英”, 朱汝珍以“隘园”自号,以示安贫乐道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“隘园”由朱汝珍堂侄朱世明代管。1985年,“隘园”由朱汝珍在香港的七女儿朱书芬接收,朱书芬以子女名义,将房子赠送给清远县文化局。1994年,旧城改造“隘园”被拆,所在地建起了八层高的商住楼,建筑商在商住楼西段一、二层共划出140平方米楼房作为补偿。市博物馆在此设立朱汝珍纪念馆。
关于朱汝珍科考,有传说他排名第一,考官们按卷子优劣排好顺序,呈送给慈禧太后最后审阅批准时,慈禧取出第一名试卷,见名字是朱汝珍,“珍”字与极力怂恿光绪变法的“珍妃”是同一个字,籍贯竟然是广东,而那些“闹事”的都是广东人,“任他才华盖天,广东人不能用!”独断专行,且又异常迷信的慈禧的这一句判词,直接把朱汝珍的状元降为第二名“榜眼”,也是中国科举史上最后一名榜眼。
清代光绪三十二年(1906年),朱汝珍被选派到日本东京法政大学攻读法律,回国后,他先后任刑部主事、京师法律学堂教授,奉命创定商律并参与修订国家刑律。清政府被推翻后,朱汝珍留在紫禁城编纂皇室史料,后在津、沪经商。1931年7月,担任香港清远公会会长、香港孔教学院院长的朱汝珍,关心家乡发生“百年所未见”的重大水灾,发动旅港同乡,捐款四万多元,派出专人送回清远赈济灾民,并帮助修复了被洪水冲缺的堤围。抗日战争时期,积极协助清远同乡3万多人分三批疏散返乡。
朱汝珍工诗文,善书法,著有《词林辑略》《本纪圣训》《爱山亭记》等诗文,1934年和1937年,先后受聘总纂《清远县志》和《阳山县志》,在海内外有相当影响,1942年避居北京,当年病逝,享年72岁。
为了纪念爱国爱乡大才子朱汝珍为家乡做出的贡献,清远市政府兴建了朱汝珍公园,并在公园内修建了巨幅朱汝珍铜像。漫步在这座古典园林里,让我们在历史的卷轴里感受清远的人文魅力,感受古色凤城的美好吧。